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一览表 | ||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4月12日(星期五) 上午8:30—11:00 | 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复试考生资格、收取资格审查材料,凭网上缴费打印的复试缴费通知单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和专业课面试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具体安排通知)。 | 法律硕士(非法学)主教学楼十一层1107 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主教学楼十一层1101 |
4月13日(星期六) 上午8:30——11:00 | 心理测试(8:30-9:00)和专业课笔试(9:00-11:00)(考生须带身份证、复试通知书) | 主教学楼 |
4月14日(星期日) 上午8:30——12:30;下午13:00——17:30 | 专业课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上午:法律硕士(非法学);下午: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考生须带身份证、复试通知书)。 | 法律硕士(非法学)主教学楼七层 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主教学楼五层和六层 |
4月16日(星期二) 上午8:00—11:30 | 体检。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身份证、一张1寸照片、六十元体检费和体检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到校医院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时考生须空腹,体检前注意休息,勿饮酒和进食油腻食品)。 | 校医院 |
4月30日前 | 网上查询拟录取结果 | 研究生院网站 |
注:复试专业课笔试考场安排于4月12日(星期六)在主教学楼大厅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