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管理学院)
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部相关规定,我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参加复试考生范围:
满足以下条件者之一者,可认为达到进入本专业复试的标准:
(1)报考本校本专业且初试分数单科及总分达到本专业复试国家分数线标准。
(2)报考其他院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初试分数达到本专业复试国家分数线标准,且主动申请调剂我院者,我院将依据招生名额数量进行调剂录取(其中生源为 “985”“211”高校学生优先考虑)。
(3)我专业采取差额复试,基本比例1:1.2~1.5。
2.录取原则及有关规定
(1)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比重。)
(2)录取
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参加复试调剂考生按初试英语政治成绩加复试成绩之和排序,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达到招生计划名额,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总分低于55分不予录取。
3.复试资格审查及基本素质考核
所有考生复试前均须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否则不具有复试和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月4日9日 上午:8:30-10:00
(2)资格审查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小会议室(319室)
(3)收取复试费用:100元/人(包括推免生)。
(4)资格审查材料:
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原件) | 思想政治 情况表 (原件) | 准考证 (原件) |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 本科阶段成绩单 (原件) | 四六级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证 (原件及复印件) | 学位证 (原件及复印件) | 学生证 (原件) | ||
硕士考生 | 应届生 | √ | √ | √ | √ | √ | √ | —— | —— | √ |
往届生 | √ | √ | √ | √ | √ | √ | √ (学士) | √ (学士) | —— |
注意事项:《思想政治情况表》《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后填写。《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有所在学校或所属单位盖红章)、成绩单(盖红章)需上交。
(5)少数民族高层骨干考生须同时上交《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和《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6)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复试时间
2013年4月10日(周三)
9:00 ~ 10:30 技能测试
14:00~14:20 心理测试
14:20 ~ 16:20 专业笔试
2013年4月12日(周五)
8:30 ~ 12:00 综合面试(含英语)
13:00 ~ 18:00 综合面试(含英语)
5.复试地点
专业笔试 6教
技能测试 管理学院计算机教室
综合面试 管理学院会议室(301室)
6.复试内容及比例
专业笔试 40%
计算机技能测试 20%
综合面试 40%
7.考核要求
(1)专业课考核要求:考核考生分析问题的基本能力、对卫生事业管理实践及理论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的关注程度。
(2)技能测试考核要求:考核考生利用计算机处理办公事务及数据库数据的能力。
(3)综合面试考核要求:综合测试考核考生的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
(4)外语考核:考核考生外语综合能力。
8.其他事宜按照研究生部统一规定执行。
9.复试及录取期间,考生不得以非正常方式或渠道影响、干扰录取工作。若发现此类情况,将进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0.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工作组保留对本次复试过程的解释权。
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复试领导工作组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