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1.中国政法大学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见相关通知《关于公布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调剂相关事宜的通知》(已发布)。
2.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程序:考生首先到所报专业所属学院复试报到,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查询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根据具体的安排,参加外语听力、口试,以及专业课笔试、口试。根据安排,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2)复试时间:4月12日—4月16日
(3)复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学楼、新一号楼等。(注意:中欧法学院考生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参加复试)。
(4)复试通知书下载时间:4月3日以后。
3.复试比例
130%左右。各专业具体复试比例根据上线生源情况确定。
4.复试考核方式
(1)笔试
按照《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命题,内容不超出公布的命题范围。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题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关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的通知》中附件2。
(2)面试
考查笔试时无法考查的内容,重点是对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考查,如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和礼仪等的考核。
(3)外国语听力和口语
由外国语学院统一组织。外国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卷面分为50分。外语口试小组由2名教师组成,口试分值50分。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方法
通过对拟复试考生的档案调取,进行政审和道德品质考核。
6.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
(1)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考生的成绩由相关学院专业导师组根据考生复试情况评定。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专业课面试成绩*40%+外国语成绩*20%(注意:中欧法学院考生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30%+外国语成绩*20%。)
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认定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在正式公开刊物上独立发表1篇以上该专业学术论文,或为第一作者,或与人合著出版学术著作,且为第一著作人的考生,经向所在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申请,经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可在复试专业口试成绩中加分,加分不超过50分,且加分后的成绩不超过100分。
论文和著作须为2013年2月之前正式发表的,且须于复试报到时提供原件。获准加分的考生名单及证明材料须向全体考生公布,并将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
7.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复试成绩在拟录取总成绩中各占50%权重。拟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8.录取原则
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要继续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按照考生所报第一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笔试成绩排序。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者,不予补复试。
9.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
复试名单于4月3日,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拟录取名单于4月20日左右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gate.cupl.edu.cn/yzb)、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yjsy.cupl.edu.cn)公布。
10.调剂工作程序
部分专业上线生源不足,可接收校内或校外考生申请调剂。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接收条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原则:在满足申请条件的考生中,校内调剂原则上根据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确定;校外调剂优先接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1)校内调剂系统(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校内调剂)
开通时间:3月28日至3月29日下午4:00
申请网址:http://gate.cupl.edu.cn/yzb
(2)校外调剂系统(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
开通时间:4月1日至4月3日下午4:00
申请网址:http://yz.chsi.com.cn/
(3)未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未能达到校内调剂的要求,请尽快申请调剂外校。
开通时间:4月1日至5月5日
申请网址:http://yz.chsi.com.cn/
(4)各专业均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的调剂申请。
1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校纪委全程监督。
12.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接待咨询及监督电话:010-58908070
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10-589096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