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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北京)2011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考研时间: 2011-03-2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数学系:张毅(系主任,教授,组长)、梁景伟(理学院院长,教授)、刘建军(系副主任,副教授)、崔学慧(系副主任,副教授)、赵兰苓(数学系支部书记)

物理系:卢贵武(系主任,教授,组长)、赵嵩卿(副教授,物理系主管研究生教学)、唐炼(系支部书记)、周广刚(物理教研室主任助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陈长风(系主任,教授,组长)、崔立山(材料学科负责人,教授)、郑树启(系副主任,主管研究生教育)、张瑛(理学院副院长)、周琼(教授)

应用化学系:李术元(系主任,教授,组长)、柯明、郭绍辉、宋昭峥、赵震、俞英、王大喜、高芒来

2.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数学系:刘建军(研究生招生负责人,组长)、王全洲、王慧颖、韩帅、石定元

物理系:赵嵩卿(研究生招生负责人,组长)、周广刚、潘海亮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郑树启(研究生招生负责人,组长)、丛川波、张婷

应用化学系:宋昭峥(研究生招生负责人,组长)

3.复试小组成员

数学系:张毅、陆晓光、刘奋、杨立敏、崔学慧、梁景伟、穆铮、刘建军、张明、李晓童、肖磊

物理系1组:乔文孝、邵长金、钟寿仙、张万松、赵嵩卿、相文峰、吴冲、林春丹

物理系2组:孙为、张鹏、唐炼、卢贵武、王爱军、王芳、高磊、矫玉秋

金属与功能材料组:崔立山、高万夫、郑雁军、高伟、姜大强

高分子材料组:周琼、郑树启、董玉华、丛川波、孟晓宇、

腐蚀与防护组:陈长风、张瑛、戈磊、陈立强、蒋小华

应化1组:李术元、宋昭峥、柯明、郭绍辉、赵震、俞英、王大喜、高芒来

应化2组:彭勃、林敏钦、董朝霞、李明远、郭吉香

化学:赵震、宋昭峥、柯明、郭绍辉、俞英、王大喜、高芒来

二、复试细则的公布时间、方式(本单位网址或公布位置)

2011年4月1日,学校统一公布或参考理学院网页http://shlx.cup.edu.cn/。

三、参加复试人员的遴选培训情况

遴选标准: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

培训时间、地点:

数学系:2011年4月1日下午15.30,数学系305室。

物理系:2011年4月2日下午14:00,理学院308会议室。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2011年4月2日下午14:30,理学院233室。

应用化学系:2011年4月6日下午14:30,理学院310室。

培训内容:2011年学校研究生入学复试细则,2011年理学院研究生入学复试细则,强调复试注意事项、落实复试细节。

四、专业学位

2011年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招收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生;

2011年应用化学系招收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生。

五、复试比例及分数线

按照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以及我校《关于201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调剂事项的通知》选拔复试学生,复试比例为1:1.3左右。复试名单于4月2日前在理学院主页公布。

专业英语政治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总分
数学≥40分≥40分≥60分≥60分≥295分
物理学≥40分≥40分≥60分≥60分≥300分
材料科学与工程≥45分≥45分≥80分≥100分≥310分
材料工程≥40分≥40分≥60分≥60分≥300分
应用化学≥50分≥40分≥60分≥60分≥310分
化学≥50分≥40分≥60分≥60分≥310分
化学工程≥45分≥40分≥60分≥60分≥300分

六、调剂原则

1.校外调剂必须符合学校的统一调剂政策。

2.校内调剂要满足报考初试专业要与所调剂专业相近的原则。

3.专业学位: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专业学位的考生优先录取。

4.应用化学系4月1日11:30以后不接收调剂。

七、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及考生分组

报到时间:

数学系、物理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考生2011年4月2日全天

应用化学系考生2011年4月6日全天

报到地点:

数学系:理学院数学系一层会议室

物理系:理学院308会议室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理学院材料系333室

应用化学系:理学院201室

复试时间:

2011年4月3日(数学系)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011年4月3日(物理系)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011年4月3日(材料科学与工程系)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011年4月8-9日(应用化学系)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

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

复试地点:

数学系:理学院305室

物理系1组:理学院302室

物理系2组:理学院310室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金属与功能材料组:能源材料微结构实验室会议室(南校区新综合楼一层大楼西侧)

高分子材料组:理学院材料系233室

腐蚀与防护组:理学院材料系122室

应用化学系:

应化1组:理学院310室

应化2组:提高采收率会议室

化学:理学院310室

八、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资格审查:①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③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④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⑤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⑥《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⑦招生体检表(体检时交医院);⑧调剂生提供“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调剂申请表”(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九、复试考核方式

(1)专业素质与能力考核。具体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与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沟通、表达能力等。

(3)考核形式:综合面试(含专业知识与技能、专业外语)(应用化学系考生从各学科学术型调剂为专业型复试的考生仍在原学科进行复试,但应在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结束后进行)。

(4)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复试以外,必须加试二门本科生课程,加试课程不能与初试课程相同。加试成绩仅供录取参考,但如果加试课程中出现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50分)+专业知识与技能面试(100分)

(2)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取整)=初试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数学系考生只计算三门基础课:政治、外语和高等数学(对原报考非数学专业的考生)或数学分析(原报考数学专业的考生),最后折合为百分制。)×70%(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应用化学系权重为60%)+复试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30%(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应用化学系权重为40%)+附加分(对于具有突出专长或培养潜质者,或在科研及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复试小组提交具体材料说明考生具有的特长、能力、综合素质及加分依据,最高10分,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将加分记入总成绩;应用化学系不实行加分。)

(3)复试过程中,采取第一志愿报考该学科者优先录取的原则。

(4)复试小组将根据考生的各项成绩及最终总成绩择优录取。

十二、各复试小组的工作程序

数学系、物理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2011年3月31日-2011年4月1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

2011年4月2日全天:考生报到,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办理体检手续。

2011年4月3日:考生复试,考生体检。

应用化学系:

2011年4月2日-2011年4月6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

2011年4月6日全天:考生报到,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办理体检手续。

2011年4月7日:考生体检。

2011年4月8-9日:考生复试。

十三、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考生总成绩、拟录取名单于2010年4月3日下午6点之前张贴公布(应用化学系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十四、考生接待电话:89734591、8972261、8973217、15210727043、89733200

监督举报电话:89733159、89732280邱东玲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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