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1、历史文化学院复试时间:2011年4月15日
2、参加复试考生名单(4月11日公布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过线考生、调剂复试考生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前应按照规定时间来我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3、考生报考资格审核
(1)2011年4月14日(8:30-16:00)对参加复试的硕士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表现的鉴定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请所有参加复试的硕士考生务必按时将相关材料送达。
接受材料地点:文华楼西区1327室(历史文化学院会议室)
联系电话:68932813
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报考信息核对表》可在在复试开始前到研招办领取,《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协议书》由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2)2011年4月14日17:00在历史文化学院网站、文华楼西区13层历史文化学院公告栏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可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
4、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5、复试的考试形式
(1)综合面试:面试考试时间10-30分钟/考生,百分制,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等等。
(2)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百分制,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6、差额复试
按1:1.5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计算最终成绩时,对一志愿过线考生和其他考生使用不同的复试成绩权重,优先录取一志愿过线考生。
7、复试成绩的使用
(1)专业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每科不低于60分。
(2)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第一志愿过线考生的复试成绩权重值为70 %;其他考生的复试成绩权重值为100%;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 %。
(3)考生最终成绩的计算
A. 一志愿过线考生
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初试成绩权重值+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值
B.其他考生
最终成绩(百分制)=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值
C.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50%
8、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于4月18日报送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考生可以在历史文化学院网站、历史文化学院公告栏中查询。
9、复试成绩复议的办法
复试成绩公布2日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10、考生咨询电话
学院咨询电话:68932813
学校研招办咨询电话:68932544
11、其他事项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各院系可以在复试时向考生收取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交费时间为4月14日递交资格审核材料时。
历史文化学院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