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办法
一、对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
1.普通招生计划(统考):
执行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考试
由学校单独划定,在研究生网站公布。
二、招生名额
各专业招生名额(普通招生计划):
(1)区域经济学专业招收11人,其中含推荐免试生6人;
(2)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招收18人,其中含推荐免试生2人;
(3)政治经济学专业招收9人,其中含推荐免试生1人;
(4)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招收9人,其中推荐免试生1人。
三、复试的考试形式
专业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笔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以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抽签确定考试题目,可立即作答也可准备后作答,但准备后作答考生面试成绩降一档(一档10分)。每位考生答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准备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后当场打分(百分制)。
笔试:考生进入考场后在指定位置坐好,待监考老师发放试卷后,务必确认是否为本人所报考专业的试题。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进行专业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每门课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各3个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达不到60分(百分制)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差额比例
我院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复试与录取比例为1.1:1,其余专业为1.8:1
五、复试成绩权重及使用
1.非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①考生各复试项目的单项得分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A、专业复试(面试、笔试)各项成绩不低于60分;
B、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每科不低于60分。
②考生最终成绩的计算
计算最终成绩时,对一志愿过线考生和其他考生使用不同的复试成绩权重。
A、一志愿过线考生(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初试成绩权重值+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值
B、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权重值10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值
2.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成绩权重为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50%
六、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
4月13日下午2:00-5:00在文华楼西区1225报到;
4月14日上午8:30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政治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和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考生进行专业面试;
4月14日晚7:00—10:00在文华楼东区0403、0405教室进行笔试,其中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考生(含单考生和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0403教室,其他专业考生在0405教室;
4月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同等学力考生在文华楼西区1227室进行专业加试。
面试地点如下:
2.报考资格审查
(1)审查项目
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表现的鉴定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
对于通过核查的考生,核查人须在考生《报考信息核对表》的右下方写上“已验证,核查通过”字样,并签名。
(2)资格审核留存材料
*《报考信息核对表》可在在复试开始前到研招办领取,《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协议书》由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七、成绩查询和公示
考生可于4月18日后到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muc.edu.cn)查询复试成绩和拟录取人员名单。
八、复试录取的复议处理程序
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2日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九、其它事宜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经济学院在复试时向考生收取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
十、经济学院研究生复试咨询电话:6893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