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采用口试和笔试两种方法进行。
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考试内容为法理学、民法学和刑法学,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
口试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为5分钟,满分100。由复试小组老师随机用外语发问,由学生用外语回答。外语听力和口语主要考察学生听说能力,要求对每个学生提问的难度适中,均衡,要求学生能听懂能交流,能回答老师的提问。二是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十分钟,满分100。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科研潜能、综合素质和人文素养等情况。专业知识的考察主要是本科阶段必修课内容,一般限定在复试笔试科目之内。每个参加复试的教师均对学生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计算剩余分数的平均分数。
二)复试总成绩计算标准
1.复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2.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ⅹ40%+外语听力口语ⅹ20%+综合素质面试ⅹ40%。
3.附加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最高5分。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