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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2013年硕士生复试办法

考研时间: 2013-04-03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北京化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文法学院2013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复试工作,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

(二)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按学科(专业)和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各学科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制定考生面试题目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前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复试试题命题

文法学院按《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与阅卷要求》进行笔试和面试试题的命制。强调复试题要有利于实现考试功能,有利于给考生提供表现基本能力的机会和条件,有利于使具备继续学习深造潜力的学生脱颖而出。所有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均按初试要求妥善保管。

(三)在复试前召开复试教师会,统一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强调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且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四、各环节时间与地点安排

1.报到(带齐审查材料和复试费,并领取体检表)

时间:4月12日8:00-11:00

地点:行政楼413

2.笔试(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时间:4月12日14:00-16:00

地点:报到当天通知

3.面试

时间: 4月13日(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

4月14日(法学、科学技术哲学)

地点:具体分组报到当天通知

4.体检(早晨体检空腹、带一寸照片、体检表和体检费)

时间:4月15日-17日

地点:北京化工大学校医院

5.《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领取(凭体检单)

时间:体检之后离校之前

地点:行政楼413

五、复试工作流程

(一)复试资格及审查

1.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凡达到教育部制定的《2013年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复试;

我院生源不足的专业在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调剂考生由学院从调剂系统上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如下: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都必须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比例为1: 1.2左右,不参加复试者视同自动放弃,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考生报到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报到时审查材料参见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学院专门组织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员严格核对考生的相关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复试资格审查时收取考生复试费100元。

(二)笔试与面试: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各专业指定的复试科目,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

面试内容如下: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体检

经复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一般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时收取体检费60元。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到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领取

拟录取考生离校前须到行政楼413领取:

1.非应届考生凭《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到工作单位提取人事档案,按时寄送北京化工大学;

2.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自行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合同书,填写、加盖公章后尽快寄到(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外校应届考生将《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交就读院校,不能在规定时间前寄来档案者,须先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由学校填写后寄北京化工大学;

4.本校应届考生不用寄档案或鉴定意见。

六、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1.复试成绩为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共50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到额满为止;

(二)学院公布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八、其他

(一)公费、自费情况

2013年文法学院公费研究生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1.凡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享受公费政策;

2.调剂考生按照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的如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享受公费政策,额满为止。

(二)奖学金评定

文法学院奖学金评定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政策执行,具体参见我校研究生网站公布的奖学金评定方案。

(三)本办法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四)本办法适用于文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五)其他未说明的问题由文法学院解释。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

2013年4月3日

附件:2013年文法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甫玉龙

成 员: 刘玲 崔伟奇 张明国 刘杰 樊丽君 蔡永海 金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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