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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考研复试通知

考研时间: 2015-04-17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复试时间:

环境科学专业:2015年3月20日9:30开始

环境工程专业:2015年3月20日14:00开始

二、复试地点:

北京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118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E栋)

三、复试名单:

1、环境科学专业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外语

政治

专业1

专业2

总分

1

15470121

田聿申

53

66

经济学123

环境科学概论117

359

2

15470747

卓锦新

53

60

经济学99

环境科学概论120

332

3

15470750

谢民争

54

59

环境化学基础121

环境科学概论109

343

2、环境工程专业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外语

政治

专业1

专业2

总分

1

15470124

江 东

63

71

环境化学基础136

环境工程基础128

398

2

15470755

秦龙君

59

66

数学(一)109

环境工程基础98

332

3

15470758

高 月

58

55

环境化学基础134

环境工程基础127

374

四、复试规则:

1、本院实行差额复试,差额的比例为不超过本院招生名额的150%。

2、复试形式:口试

3、考核内容:

a)考生的综合情况:对考生的一般情况进行了解和判断;

b)英语水平:通过口语方式进行;

c)专业知识和科研基础: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原来专业的)是否扎实、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并进行过相应的科研活动、所从事的具体科研工作的重要性和独立性、对所学的专业以及所从事的科研工作的理解程度如何、是否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等。

d)学术背景和科研潜力:结合专业知识和科研基础方面的考核,以及考生对其未来发展方面的计划和考虑等进行评估。这里主要考核考生的学科背景是否能够符合我们专业方向的要求;是否对自己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的了解;是否对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有一定的了解;是否具有在相关方向上发展的潜力等。

4、复试成绩及录取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50%*初试各门总成绩/5+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外语听力成绩(换算成3分制)。

(2)录取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3月19日下午14:00-17:00

2、地点: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E306

3、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按以下顺序提供如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个人陈述(在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需简要介绍自己的专业特长、学习和工作经历等能够说明胜任未来学习的理由;)、正式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等材料。

4、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5、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6、未按期到我校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1、电话:0755-26032078,26033207,18666662051

2、电邮:see@pkusz.edu.cn

北京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

二O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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