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推免生招生工作的补充规定
根据教育部2011年推免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并报学校同意,现就2011年推免生招生工作作如下补充规定:
1.2011年我校推免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和《四川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川农大校研发[2009]9号)相关规定执行。
2.《四川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川农大校研发[2009]9号)中申请者条件第八条第一款“在读期间学习平均成绩和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均居于本专业前30%且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居于本专业前20%,并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修改为“在读期间学习平均成绩和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均居于本专业前30%且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居于本专业前40%,并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能顺利获得学士学位。
4. 推免生推荐外校政策
获得我校推免资格的同学要申请推免外校,对于就读专业本校有对应硕士点的,所申请的学校必须是:①中国科学院A类研究所(需提供书面证明);②“985工程”院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对于就读专业本校没有对应硕士点的,推免外校的要求可适当降低,可推免中科院、 “985工程”院校或“211工程”院校。
全日制专业学位原则上不推免到外校。
5. 推免生收费政策
2011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含免试推荐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被录取的,都将免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收取学费,标准为每年6000元/人。
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研究生将一次性获得1500元奖励。
研究生处
201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