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安排
201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88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人数为准。
2、综合考试
西医综合:国家统一命题;
中医综合:国家统一命题;
护理综合:根据国家考试大纲内容由我校组织命题;
药学综合:我校组织命题。
3、报考条件
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同时符合我校专业目录报考条件栏中对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提出的特殊要求。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生物化学。
5、复试及录取要求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确定,复试办法及录取原则等相关内容将于复试前在我校校园网公布。(http://www.bbmc.edu.cn/)
6、报考材料及证件审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复试报到和入学报到时均进行有关材料及证件原件核对,报考材料及相关证件等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7、其它
本招生简章中未尽事宜,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