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教育部直属211重点大学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申请人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同时应满足:北大、清华、中科大三所高校的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30%以内;其他211重点高校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5%之内。
二、申请程序
1、申请
申请人须首先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index.asp),并于9月19日前向我所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向所在学校领取,如本校尚未发放,可下发后补交,内容务必准确无误)。
(2)《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推免系统http://admission.gucas.ac.cn/中填写、打印)。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和专业排名证明。
(4)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专家(副研究员、副教授及以上)推荐信2封。
(8)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9)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10)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2、初审与复试
申请人查阅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并直接与研究所联系,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所研究生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在“申请系统”中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与体检。
本阶段工作于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
3、录取
研究所在复试和体检都合格者中确定拟接收免试生名单,由研究生办公室发拟接收函。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对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推免生须向接收单位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培养单位核查无误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 辉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5号,北京8712信箱,中国科学院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教育培训处
邮编:100190 电话:010-59358606
email: yuhui@mail.casipm.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