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规定:“提前攻博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尚未进入论文阶段或正在进行论文工作的在学硕士生中选拔博士生的方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仅限于本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
2、硕士生导师认为其培养的硕士生符合下述条件者,可将其推荐给博士生导师,经博士生导师同意后,硕士生方可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修完全部硕士课程,且学习成绩优秀,其中单科最低成绩不低于75分,学位课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养前途。
(5)健康状况良好。
3、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生,应通过硕士生导师向学院(系、部)提供下列书面材料:
(1) 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审核表》中相关内容:
①、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②、申请人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书。
③、申请人的课程考试成绩单。
④、申请人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硕士生导师推荐意见,详细说明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生的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健康情况。
(2)申请人的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4、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考试主要考核申请人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资格考试的科目、内容及形式由博士生培养工作指导委员会提出,经学院(系、部)领导同意,报研究生部批准。
5、申请人须参加当年博士生入学外语考试,不参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考核放在博士生复试中进行。
6、博士生培养工作指导委员会应对申请人考试情况和平时表现写出评语,经讨论后,由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培养工作指导委员会导师分别签署是否同意申请人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意见,经学院(系、部)领导签署意见,送研究生部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
7、同意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生,从批准之日起享受博士生待遇,转由博士生导师指导。
8、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工作安排在每年的上半年,具体时间由研究生部安排。
9、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部提出,报主管校长审批。
10、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