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促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脱颖而出,同时也为我校推荐参加全省、全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特在2006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工作的组织
成立我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专家工作小组,参评论文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评选专家小组成员,由我校研究生处负责有关评选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评选程序
1.由各学位分委员会推荐,推荐的学位论文应为当年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各学位分委员会在组织研究生答辩的同时,要求各答辩委员会委员为每篇答辩论文打出分数,答辩后根据每篇论文的得分排出顺序。按答辩研究生的20%比例于2006年6月15日前报学院研究生处学位办。
2.凡在教学实习医院完成的论文,全部提交论文评选工作专家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出分数,依据得分高低顺序按20%比例报学院研究生处学位办。
3.研究生处组织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专家小组进行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确定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根据得奖顺序推荐推荐参加全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4.为提高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设立10天的公示期。在公示期内,由学位办公布经过校学位委员会审定的优秀论文获得者名单,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宜。
5.公示后进行公布和表彰。
6.根据评审排名顺序,推荐参加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四、2006年评选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总体上控制在本年度提出学位申请人数的10%左右。
五、奖励办法对获得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导师分别给予奖励,并在学位授予仪式上给予表彰。奖励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各为500元,二等奖各为300元,三等奖各为100元。同时,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的论文存在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处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七、研究生处负责处理异议事宜,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严格保密。
八、对已获奖的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一经认定,取消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称号并予以公布,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