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在研究生院指导下具体负责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
一、招生工作
1.根据国家招生政策,配合研究生院拟定当年度教育硕士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2.配合研究生院做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审查、考生学习方式和培养院系的选择,配合培养院系做好专业复试工作。
二、管理工作
1.负责安排教育硕士的入学注册、缴费、住宿、开学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等相关工作;
2.做好教育硕士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培养工作
1.根据教育硕士培养目标,统筹培养院系制定教育硕士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方案;
2.负责安排教育硕士公共课、核心课和全校性学术讲座;
3.负责教育硕士课程和教材建设;
4.协助专业学位办公室检查监督教育硕士的培养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及时处理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教育硕士课程审核工作;
6.做好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学位审定工作;
7.负责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习的相关工作。
四、其他工作
1.协助专业学位办公室制定学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发展规划,积极做好新增教育硕士培养方向的申报工作;
2.加强教育硕士课程建设,定期举行各类教学研讨会,组织教师培训;
3.加强和教育硕士学员所在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联系,共同探索适合教育硕士学位培养目标的课程结构和培养模式;
4.加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硬件建设,不断改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办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