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于2013年9月3日发布,根据去年招生简章对比来看,今年的简章内容有一定变化,主要表现为:
1.学费及奖学金情况
原文: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说明:
(1)2013年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每位努力学习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因此,2014年普通奖学金取消改为国家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同时可以继续参评其他奖助学金。
(2)教育部规定硕士学费上限为每年8000,而国家助学金为每年6000,因此国家助学金可能未完全覆盖学费,不过考生仍可以通过参与其他奖助学金评比、“三助”岗位等实现不需要缴纳学费甚至盈余。
(3)按往年情况,学术硕士基本上不需要缴纳学费,普通奖学金可以实现全部覆盖。专业硕士需要缴纳足额学费,设有奖学金的专业硕士,其额度也不会覆盖学费。
2.住宿费用及分配情况
原文: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3年录取的硕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4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院系计划外名额招收的硕士生和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说明:
(1)2012年录取的硕士生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期375元~600元。注意单位是每学期,不是每学年,一学年包含两个学期。
(2)2013年计划外和定向类新生不安排住宿,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清华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