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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考研时间: 2011-04-11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各位考生:

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定于4月16日至17日进行。请考生按本通知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安排

时间

16日(星期六)

17日(星期日)

上午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时间:8:00-11:30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体检

时间:8:00开始

地点:校医院

专业课笔试

时间:8:30-10:30

地点:学院自定

下午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时间:14:00-17:00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体检

时间:14:00开始

地点:校医院

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14:00-18:00

地点:学院自定

外语测试及综合素质考查

时间:14:00开始

地点:学院自定

资格审查、体检程序

1.考生至报考学院资格审查处办理复试报到、资格审查手续,经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缴费单;

2.凭缴费单至收费处缴费;

3.将缴费回执单送学院资格审查处;

4.凭本人缴费收据,提交《体检表》由校医院工作人员审核、盖章;

5.凭本人体检表(已盖章)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特别提醒

1.同等学力考生应于16日上午进行资格审查、体检,下午按时参加加试,加试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以报考学院的通知为准。

2.为了避免考生扎堆体检而导致长时间排队等候,请考生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到校医院体检:

16日上午:同等学力考生,以及报考文科类院系的考生(商学院除外);

16日下午:报考商学院、理工类院系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证书)或学生证(经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完整注册)供资格审查。不同类别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证件复印件,以及其他纸质材料: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

复试通知书、复试政审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学生证复印件;大学期间的完整成绩单(校教务处盖章)原件;

(二)往届本科毕业生(含自考及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

复试通知书、复试政审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同等学力考生

1.高职高专毕业生

复试通知书、复试政审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英语四级合格证(新标准430分以上成绩单)或修完本科主干课程5门以上的成绩单。

2.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报名信息确认时资格为准)

复试通知书、复试政审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学生证(完整注册)复印件、录取名册复印件(须盖学校录取公章);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盖学校教务处公章)、英语四级合格证(新标准430分以上成绩单)或修完本科主干课程5门以上的成绩单。

(四)其他材料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含调剂考生)应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查询本人的学籍、学历信息,打印查询结果,供复试资格审查使用。不能在该网站查询到本人学历信息的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不能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的考生不能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三、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三部分组成,每部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即《湖北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2小时。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包括听力试测与口语测试两个部分。

听力测试评估考生对日常生活中的通知、讲话、一般性谈话或讨论、广播电视节目、讲座、演讲和论述等方面的听力水平。优秀考生应能理解说话者的意图、观点或态度,理解明确或隐含表达的概念性含义,获取事实性的具体信息,进行有关的判断、推理和引申;口语测试评估考生用英语就日常生活、家庭、工作、学习等方面问题进行连续性表达的水平,优秀考生发音正确、语言准确、表述流利。

3.综合素质考查(含心理健康状况评估)

由3-5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和1名秘书组成考查小组,专家主要由研究生导师或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以面试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基本技能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由学院组织进行,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

4.体检

考生(含本校推免生)须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复试、录取原则

1.遵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结果由学院向考生公布。

2.在接受资格审查时,凡材料不齐全,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者(即当年9月1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不能被录取。

4.推荐免试生经复试合格,优先录取;其它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构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推荐免试生经复试合格录取为公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部分考生按公费生录取,公费名额原则上按一级学科专业相同考试科目的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分配,初录的推免生不受排名的影响。调剂生均按自费生录取。

五、其他

1.逾期未到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费用:复试报名费100元,体检费35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费200元。

2.每位考生携带三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备用。

3.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复试合格后须将签定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交湖北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逾期未交者按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生调取人事档案。

4.来校乘车线路:武汉市内乘坐554路、573路、811路、802路、215路、543路公共汽车,到湖北大学站下。

附件:

1.《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书》

2.《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

3.《湖北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以上材料均由考生本人于4月12日登陆本网站打印(A4纸张),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政审表”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湖北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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