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考研复试安排
国家教育部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今下达,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查阅。现将我校的复试工作简述如下。
1.3月29日教育部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3月30日教育部公布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3月31日学校将上线者名单下达院系所(含已录推免生)。4月1日起学校和院系所确定上线名单内的复试名单。我校复试安排为4月10日报到、4月11日至13日复试、4月14日至15日体检。个别院系所根据具体情况可调整复试工作日程。
2.我校院系所根据教育部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一般院系所按专业内上线考生初试总分的排名确定复试名单,历史学系、数学系、计算机科学技术系按招生专业目录说明另定。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1.2至1:1.5(院系所自定),部分院系所专业的差额比例可达1:2。院系所将拟定的复试名单交学校研招办经上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供考生查阅,考生在此查询系统还可获知本人在报考专业内的总分排名,历史学系、数学系、计算机科学技术系按招生专业目录说明需另再排名。因各院系所考生人数多少不一,拟定复试名单的时间有先后,故全校各院系所复试名单的网上查询日期,会处于不断更新中,网上查询约4月1日起,查询入口(链接)届时会置于本文下方。各院系所也受理上线考生能否列入复试名单的来人来电查询。我校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院系所将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报到等办法置于本院系所的网页供复试考生查阅,并作电子邮件发给每位复试考生(约3月31日至4月1日),务请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给与是否参加复试的回信(电子邮件)确认,回信(电子邮件)地址为院系所原发信人。
教育部对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考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有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请此类考生速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3.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大学本科成绩单、初试准考证、一张一?颊掌?ê诎撞噬??伞⑻寮煊茫?⑻寮旆选;箍尚???аЭ疲ㄗㄒ担┮酝獾难?啊⒖蒲小⑸缁崾导?ㄑ??ぷ鳌⑸缤呕疃?⒅驹阜?竦龋┗蚴导使ぷ鞅硐值确矫娴那榭龅谋硎鲎柿稀⒁导?窃亍⒔毕钪な榈仁槊娌牧希ń桓从〖?⒉辉偻嘶梗??忌?秸猩?脑合邓?ǖ健⒀橹ぃ?次倚P枭蠛丝忌?谋ǹ甲矢瘢ㄌ跫???圆环?辖逃?亢臀倚9娑ǖ谋??矢裾撸?挥韪词浴?忌?渭痈词院螅?月14日至15日的体检安排在早晨验血和白天体检。报到、复试、体检的地点安排暂按院系所所在校区进行,院系所所在校区的分布情况,可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右侧“招生办公室常用信息查询”栏的“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院系所联系电话、校区分布(2012招生年度)”,个别院系会有两边校区复试情况。
4.教育部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文件下达后,我校再制定调剂生事项。
校内调剂:我校部分院系所会有调剂校内考生的要求,在我校院系所内、或我校院系所间的调剂工作,在院系所内、或由调入院系所和调出院系所、根据招生情况和考生情况,统一进行筛选,与考生是否提出调剂要求无关,对个别考生来电来函来人的“预登记”“预约”的要求和申请调剂的书面材料,不予受理。在我校校内调剂考生的调剂手续,考生无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进行操作。
校间调剂:我校部分院系所会有调剂校外考生的要求,有此要求的院系所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的“网上调剂”系统发布信息,报考外单位欲调剂来我校的考生,约在4月初,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按该系统的规定程序进行查阅和操作。与考生是否在网上调剂系统外提出调剂来我校的要求无关,对个别考生来电来函来人的“预登记”“预约”的要求和申请调剂的书面材料,不予受理。
5.请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的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的但未能列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如需了解我校以外的招生单位是否有调剂信息,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按该系统的规定程序进行查阅和操作。
6.我校各院系所的复试内容(科目、形式、参考书目)已于2011年9月6日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网页登载。方式一般为笔试(或含外语)、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或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我校拟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约为40%,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一般院系所按专业按考试总成绩确定差额结果(即是否录取),历史学系、数学系、计算机科学技术系按招生专业目录说明另定。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重点考察考生的潜在素质和综合能力,特别是创新精神和能力,务请考生正确对待复试,认真参加复试。
7.学校关于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工作,会另行制定,上述日期和办法,或需延迟和变动。届时学校或院系所会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
8.按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教育部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或录取工作文件如有新的政策或规定,我校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