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2012年考研复试办法及复试安排
一、首都医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点击查看。
二、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及审查
(一)复试资格的确定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复试资格:
根据考生所报考的院(所)和专业,按照总分进行排名,同一专业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分开排序,若总分相同,按照英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数120%以内的考生取得在报考学院(所)和专业复试的资格。
查询复试资格、院所、专业请登陆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中的考生服务系统。
网址:http://yjs.ccmu.edu.cn/dweb/zhaosheng/
用户名:考生编号,密码:身份证号。
(二)复试资格的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凡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4月9日至13日期间(8:30-16:30)到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形态楼413、416房间)审查资格,领取复试表格后再按要求到相关学院(所)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军官证);
(2)思想政治情况表:在本网站下载后填写,加盖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3)盖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红色公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
(4)非应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
(5)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体检时用)。
(6)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三、考生复试调剂原则
按照上述原则未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由研究生院根据考生情况统一进行校内、校外调剂。
1.校内调剂复试原则
(1)符合我校复试分数,因专业名次不能参加原报考学院(所)复试的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计算机软件”操作,按照以下原则和程序进行调剂:
①报考临床科学学位的考生,按照同专业同学位类型排名依次向不同学院同专业同学位类型调剂。
②报考临床专业学位的考生,按照同专业同学位类型排名依次向不同学院同专业同学位类型调剂。
③报考临床专业学位的考生,按照同专业同学位类型考生排名依次向同专业科学学位类型调剂。
④报考临床科学学位的考生,按照同学位类型考生总排名依次向不同专业科学学位调剂。
⑤报考临床专业学位的考生,按照同学位类型考生总排名依次进行向不同专业的专业学位类型调剂,然后向不同专业的科学学位类型调剂。
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总分315-319分之间、单科(满分=100分)51分、单科(满分>100分)180分以上者,按分数从高到低向校本部基础专业调剂。
调剂过程中将考虑到与原报考专业相近,以及招生目录中所列要求与考生自身报考条件(如是否应届生,本科学习专业、是否具有医师资格等)是否对应等问题。
(2)第一次复试因差额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初试分数排名在校内进行二次复试调剂,工作程序如下:
①研招办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通知考生二次复试可选择的专业。
②考生选择调剂的专业,并到研究生院调取报考材料及首轮复试材料交到二次调剂的学院(所)。
③研招办与学院(所)沟通后,安排考生二次复试。
④各学院(所)通知并组织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达到教育部基本合格分数但未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第二轮复试中可申请向我校校本部的基础专业调剂复试,调剂信息请于4月16日后在以下网址查询(http://yjs.ccmu.edu.cn/dweb/zhaosheng/),并按要求提交申请。
2.校外调剂复试原则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合格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由考生本人自行联系其他学校进行调剂。未达到教育部基本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调剂,不能调取初试试卷等报考材料。校外调剂的具体方法如下:
(1)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查询其他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填报调剂志愿。网址为:http://yz.chsi.com.cn/。
(2)由拟接收的单位对考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复试等工作。
(3)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向首都医科大学研招办提供接收单位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和本人调剂申请书。
(4)首都医科大学研招办负责在两周内将考生的初试试卷以机要形式寄往考生录取单位。
3.接收外校调剂生源原则
我校在2012年硕士研究生第一轮复试中暂时不接收外校调剂生源。第一轮复试结束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哪些专业接收外校调剂生源,我校接收外校生源的调剂信息将公布在教育部研招网上,具体专业及要求请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查阅。
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英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听力测试、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实验和临床技能等。
2、具体复试安排请查看各学院(所)复试安排。网址:http://yjs.ccmu.edu.cn/dweb/tongzhi.aspx?id=2252。
五、拟录取资格确定原则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合格,且思想、心理素质测评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六、计划内录取名额的确定原则
根据2012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硕士研究生计划内招生名额,我校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计划内录取名额:
1.我校基础学科招生计划均以计划内形式录取,包括: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3、04、07和08)、基础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4)、中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药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7)、中药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8,兼职教师除外)、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6)和管理学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12);
2.原报我校其他专业的考生,同时达到以下要求者可按计划内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不低于75分,且初试成绩不低于以下要求:
专业 | 英语 | 政治 | 业务课 | 总分 |
临床医学(学术型) | 58 | 58 | 200 | 330 |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58 | 58 | 200 | 340 |
口腔医学、护理学 | 58 | 58 | 180 | 320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50 | 50 | 150 | 300 |
七、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3911095,邮箱:Email:yanzhao@ccmu.edu.cn
附件:各学院复试工作安排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