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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2013考研复试安排及方案

考研时间: 2013-04-01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华中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质量第一。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复试考核方式方法,务必做到“质量第一,宁缺毋滥”。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排名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察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分类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思维以及政治思想品质和心理健康状况。

(四)坚持规范管理与导师自主选才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强化导师责任意识,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二、复试资格要求。

各学院在国家指导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复试考生不低于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自主确定复试资格线。单独考试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40分。

鼓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坚持“择优调剂、宁缺毋滥”的原则下,适量调剂非第一志愿优秀考生。

三、招生指标的分配

学校根据学位点层次和导师基本状况,综合权衡科研产出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分配各学院招生计划,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在保证各学位点发展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等统筹使用招生计划。跨院系招收研究生的导师从派出学院自带招生指标。

四、复试安排

(一)全校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1日—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通知到考生本人。

(二)各学院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管理办法》和本院实际,制定本单位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至少于复试前一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合格后予以公布。

(三)复试体检安排在校医院进行,体检时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四)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复试考生每人收取

复试费100元,由各学院自行收取并用于复试录取工作。

(五)学院汇总考生的复试信息,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登记表、院系复试汇总表、培养协议书、复试小组成员信息统计表于4月30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js10504@mail.hzau.edu.cn。所有表格样表从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下载中心下载。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者,将严肃查处。投诉电话:87282056

Email:yjs10504@mail.hzau.edu.cn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考生成绩及拟录取结果等重要信息应及时公布,且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严格按照复试、录取程序操作,不得随意变更,各学院负责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三)实行申诉复议制度。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坚持学院领导负责制和学科首席专家负责制,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201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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