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确保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式。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要求,为有效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发挥各院(所)、学科点、导师组在复试工作中的作用,保质保量完成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任务,现就201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资格线确定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我校根据自身情况,在参照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基础上,划定各专业复试资格线如下:
报考学科门类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50分) |
02经济学 | 340 | 49 | 74 |
03法学 | 315 | 42 | 63 |
07理学 | 290 | 39 | 59 |
08工学(不含以下专业) | 295 | 40 | 60 |
083400风景园林学 | 300 | 40 | 60 |
09农学(不含以下专业) | 255 | 33 | 50 |
090601基础兽医学、090602预防兽医学、090603临床兽医学 | 300 | 38 | 50 |
12管理学 | 345 | 51 | 77 |
0852工程 | 295 | 40 | 60 |
0951农业推广、095200兽医、095400林业 | 255 | 33 | 50 |
095300风景园林 | 297 | 33 | 50 |
125200公共管理 | 155 | 41 | 82 |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主要内容:专业课、英语、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体检和思想品德以及公共管理的思想政治理论。
复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英语测试(听力、专业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测试,全校统一组织。听力测试时间30分钟;专业英语为笔试,时间60分钟;专业综合知识测试为笔试,时间120分钟。面试包括导师面试和学科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思想品德、英语口语,由相关院(所)组织。
有关要求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川农大校研发〔2011〕6号)文件执行。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综合,具体计算如下:
复试成绩=听力成绩×10%+专业英语笔试×10%+专业综合知识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下列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分×50%+复试成绩×50%
(初试成绩折算分为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得分)
四、调剂工作
调剂程序:
校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非研招网调剂系统的申请,学校不予同意。
校内调剂不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只需填写校内调剂申请表,接收导师签字同意,调入调出院(所)签字盖章同意后于4月3日16:00前交研招办(成都校区各院所考生交到成都校区研工部)即可。
校外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可在同一门类内调剂,理学和工学可调往农学门类,其它门类原则上不接受门类间调剂;
3.考生初试统考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相同,统考数学的专业间调剂要遵循高难度向低难度调剂的原则;
4.学术型学位可调往全日制专业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不能调到学术型学位;
5.我校不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非英语的调剂考生;
6.符合国家其它调剂政策。
五、直博生录取条件
在统考生中招收直博生条件: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分数要求:英语高于当年国家分数线20分(以接收学科为准),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60分以上;且考试科目三、四的分数之和在招生学科(二级学科)的排名前25%;调剂考生分数要求:英语高于当年国家分数线30分(以接收学科为准),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80分以上;且考试科目三、四的分数之和在招生学科(二级学科)的排名前15%。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网下载中心下载申请表申请。
六、复试日程安排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我校确定如下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4月2日 | 公布我校复试安排 | 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网 |
4月3日 | 校内调剂考生提交调剂申请 | 报考成都校区各院(所)的考生交到成都校区一教一楼研究生管理中心;其它学院考生交到雅安校本部研招办 |
4月4-6日 | 考生网报导师 | 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网 |
4月8日 09:00-11:30 14:30-17:30 | 考生报到(检查学生证或毕业证,验证身份证和指纹,领取复试表、体检表) | 除动物营养研究所外,报考成都校区各院(所)的考生在成都校区一教一楼研究生管理中心报到;动物营养研究所及其它学院考生在雅安校本部综合行政楼二楼会议室报到 |
导师面试(导师在复试前提前安排) | 学院协助导师落实面试时间地点并通知考生 | |
4月9日 08:30-12:00 | 英语及专业综合知识测试 | 详见复试表 |
4月9日 14:00-17:30 | 心理测试 | 心理测试机房 |
4月10-11日 08:00-17:00 | 1、学科面试 | 详见学院通知 |
2、体检(需空腹查转氨酶) | 成都校区考生在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体检,雅安校区考生在雅职院附属医院体检 | |
4月10-11日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请咨询报考专业所在学院 |
4月12日 | 学院(所)提交第一轮录取意见 | |
4月13-16日 | 第二轮复试 | 详见学院通知 |
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招生规模的执行
1.招生规模数已下达到导师。为保证培养质量,导师招生限额按《研究生导师管理暂行规定》(川农大校研发〔2011〕8号)文件执行。
2.招生规模可以在院(所)内专业间自行进行调整,由院(所)长负责;相近学科也可在院(所)间自行协商调整,但需及时报研究生院;院(所)内或通过院(所)间调整后,仍有困难的需尽早通报研究生院,以便进行全校范围内的及时调整,最大限度保证学校招生规模的完成。
3.生源不足专业可以在第一志愿考生中筛选部分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但初试成绩略低于国家标准(总分或单科成绩差分不超过5分,不可总分和单科均差分)的第一志愿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程序为:考生书面申请并陈述理由,招生专业所在院(所)填写《四川省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收线下生复试录取审核表》,并详细充分陈述同意线下复试理由,申报院(所)负责人签字、签章后最迟于4月7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学校审批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生源富余专业所在院(所)应努力保证上线考生在校内被录取。在追加招生名额、院(所)间名额协调后仍有富余考生时,首先积极协助调整到校内其他相关专业,再动员考生调整到本专业的专业学位。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总成绩(含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科研创新潜质、体检和思想政治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弄虚作假,不诚信者,不予录取。
(三)计划内、计划外指标确定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内、计划外指标招生。推免生计划内招收(即公费)。其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优先使用计划内指标,但破格录取除外;若第一志愿录取人数多于计划下达数,则排名靠后的计划外录取。满足第一志愿外若还剩余计划内指标,则研究生院根据情况下达到各院(所)。各专业按照学生复试总成绩(见第四部分)择优确定计划内指标人选。其余的为计划外指标,学校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
八、录取信息公示、信息咨询和信访工作
各院(所)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将对各院(所)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各院(所)招生咨询电话: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办公电话 |
001 | 农学院 | 028-86290871 |
002 | 动物科技学院 | 0835-2885984 |
003 | 动物医学院 | 0835-2885302 |
004 | 林学院 | 0835-2882208 |
005 | 园艺学院 | 0835-2882963 |
006 | 经济管理学院 | 028-86290893 |
007 | 食品学院 | 0835-2882187 |
009 | 资源环境学院 | 028-86290986 |
010 | 生命科学与理学院 | 0835-2886155 |
011 | 政治学院 | 0835-2883097 |
015 | 风景园林学院 | 028-82652812 |
016 | 动物营养研究所 | 028-86290922 |
017 | 小麦研究所 | 028-82650350 |
018 | 水稻研究所 | 13699051181 |
019 | 玉米研究所 | 13281205597 |
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835-2882911
招生举报电话:监察审计处0835-2882561
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