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第一批)工作定于4月8日-11日进行,现将有关复试考生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应交纳复试费180元,体检费60元。
2、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8000元。警务硕士学费每年15000元。其他宿费、服装费等按照我院录取通知书随寄的《新生入学须知》中规定金额另行交纳。
3、各学科一般按1:1.2的比例差额复试。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于4月4日前电话通知我院是否参加复试。如未能按期回复,视为弃权,我们将通知下序考生参加复试,联系电话:024-86982265、86982252。
4、考生来校复试前,须将《政审表》填写清楚并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署政审意见后于参加复试时带至我院,确因时间紧张未能带来的,请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以邮政特快专递(EMS)形式寄至我院研究生处。政审时,考生本人及直系亲属均需政审。考生与直系亲属户口在两地的,请分别进行政审。考生为应届本科生的,本人的政审由就读的院校保卫处(或公安处)进行,直系亲属政审由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表必须由进行政审的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字方为有效,无负责人签字的政审表为无效政审。
5、来院复试时务请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人民警察证)及材料,以便于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对于在资格审查中伪造相关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复试或录取资格。请考生注意携带下述证件或材料:
(1)非应届本科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并提供身份证、本科毕业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信网上查询本人学历证书注册信息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查不到学历注册信息的考生请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提供证明。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供认证报告的,不予录取。
(2)应届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或学籍证明),并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信网上查询本人学籍注册信息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份。
(3)考生自述1份。
(4)警务硕士专业的复试考生还应携带经单位及省级管理部门盖章的《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5)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材料等。
为便于我院整理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所有考生证明材料及证件复印件请使用A4规格的纸张制作及装订。上述相关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不予录取。
如因考生个人在报名时错填信息、原学籍学历注册信息有误导致的考生不能通过录取检查,由考生个人负责。原学籍学历注册信息的修改请参见《关于复试考生学籍学历认证要求的有关通知》中有关内容向原注册单位申请。
6、来院复试时由学院按规定的体检要求进行体检。政审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具备录取资格。
7、符合国家照顾条件才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8、考生来院复试所需旅差费、食宿费、体检费等均由考生自行承担。为便于考生参加复试,建议考生住宿在学院内的招待所“荟英楼”或学院附近宾馆。荟英楼总台电话是:86982404。
9、复试内容:参考我院网站公布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10、复试报到地点及时间:4月8日7:50时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楼前集合,由复试工作人员统一编队后进行相关审核检查程序。因报到当天早晨有验血安排,请注意空腹。
联系人:李炜
电话:024-86982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