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①准考证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留存学生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补验);
②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或将人事档案中的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考格式详见http://www.graduate.neu.edu.cn/dongda/xzzq/index.jhtml)。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写实材料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或院系党委)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
④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主考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注意:
1、以上材料于面试时提供,为复试面试的重要参考,请按要求及时准备,因材料不齐造成的影响由考生本人承担。
2、需要留存的材料(A4纸复印或打印)请按照如下顺序进行装订初试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应届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大学阶段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二、复试录取阶段程序安排紧密,考生应经常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和相关学院网站,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和通知,尤其是拟参加调剂的考生应积极同相关学院取得联系,以免耽误时间。同时需保持网报时提交联系方式的畅通,便于学校联系。由于联系方式不畅影响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复试科目及参考书请到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专业目录查询系统查询。
四、各学院复试方案(含复试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名单等)将于近期在各学院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关注。《学院复试工作方案》未尽内容可查阅《东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