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报考实际情况,为做好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加试和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将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我校将分批次复试。第一批参加复试考生包括:
(1)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成都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2)3月29日前在调剂系统填报调剂申请并审核通过的考生
(3)经我校招生委员会批准、省考试院审核通过的破格复试人员。
以上考生必须满足《成都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相关规定,可参加第一批复试。
2、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思想品德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保证,所有上线考生均应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3、学校和各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4、我校可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报到时间:3月30日,考生需完成体检(详见本通知体检安排)、采集指纹手续再向报考学院报到,复试时间:3月31日—4月2日。
在四川省外考点参加考试的一志愿考生,及四川省外招生单位调剂考生请先到研究生院(九教A座202号玻璃房,3月30日上午9点开始)采集指纹,再向报考学院报到。
2、考生复试报到时,各学院将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毕业证书(2014年11月14日后颁发成人本科毕业证的视为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学生证原件。请考生按规定带齐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在报到时交学院)。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3、各学院均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增加复试工作的透明度。
4、复试要求:
⑴复试(笔试)和加试科目,以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不得更改,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⑵笔试科目(含加试)的选择,考生须在3月30日15点前(也可在复试报到时)到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处登记(外地考生可通过电话登记:附件1)。
⑶复试分为两个部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复试(笔试)和加试科目,以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不得更改。
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面试内容分为: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可安排实践环节的考核),满分100分%。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统一出好备选试题,由考生现场抽取作答。面试试卷由考生在考前随机抽取。
5、笔试时间:全校的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在3月30日晚19:30-22:30进行,地点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并通知考生。
6、加强诚信评判和思想品德考核。诚信考核将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思想政治品德及诚信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及诚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于3月30日,到所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办理复试报到登记手续,向学院交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加试费80元/人。
三、关于加试
1、凡是以“同等学力”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目录所列加试科目,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科,试卷满分为100分。
2、加试时间:4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并通知考生。
四、体检
复试期间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需到校医院领取《体检表》(需贴正面1寸免冠照片一张)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考生需向校医院交纳体检费60元(3月29日可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体检时间:3月30日(或31日)上午7:00—8:00需空腹抽饿血,8:00—10:30进行其他项目检查。
体检合格后方可离校。须复查由研招办通知,考生应按校医院要求进行复查,不按要求进行复查的考生,视做自行放弃录取资格。
五、关于保留入学资格和签订培养合同
1、按教育部规定,2015年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后再入校学习的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为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占当年招生规模。为此,我校2015年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有关招生学院2015年招生规模数。
2、复试后,录取为定向就业录取的考生,均须签订培养合同。
六、复试名单的公布
复试名单将从3月25日开始至复试前,分批次公布,请在研究生院网页查看。调剂考生以收到我校通过研招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经学院与考生本人联系后参加复试专业有变化的,以学院公布复试专业为准。
七、住宿、就餐、交通
我校周边理工宾馆(84078870)、怡东酒店(65561111)、华都时代酒店(65581888)、金玉阳光酒店(66138888)可提供住宿,请考生自行联系预定。
校外考生用餐集中在芙蓉餐厅(俱乐部旁)、银杏餐厅(研究生公寓后),可用现金就餐。
火车北站乘36路公共汽车直达终点站;市区有7路、8路、20路、108路、112路、113、180、402、535路等公共汽车直达我校。
八、调剂考生
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经复试后列入拟录取名单者,请在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处领取“调剂接收函”,并向所报考第一志愿招生单位提出书面“调剂申请书”,催促招生单位于4月25日前将初试试卷发往我校研招办。拟录取调剂考生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进入“待录取”状态,未经我校同意不得再调剂其他招生单位。调剂考生是否调剂成功,以初试考试试卷寄到我校研招办为准。
申请调剂我校但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按附件各学院联系方式,联系相关学院解锁调剂志愿。
九、确定录取名单
研招办将根据复试工作进度,及时分批次公示拟录取名单。
十、咨询及申诉
硕士复试、录取相关事宜咨询:学院咨询电话见附件。研招办咨询电话:028-84078699,028-84078910。举报申诉电话:84077934。
成都理工大学研招办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