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做如下具体安排: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的通知为准。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包括以下内容:
1.体检: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于3月22、23、24日(本校应届考生及大连本地考生必须22日,调剂考生23日,外地考生24日,如有特殊情况,请当面向门诊刘大夫请假)6点30至9:00在辽师大北院门诊部体检。体检费60元(自备零钱),直接交门诊部。体检时空腹(每天会限制体检人数,请听从门诊部大夫安排)。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3月24日8点30分-11点30分,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到学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下述材料,如不能提交,取消复试资格: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无此证明者不予复试。
学科、专业 | 复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伦理学 | 中、西方哲学史 | 报到时通知 (下同) |
政治学理论 |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
中外政治制度 |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
科学社会主义 |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
中共党史 |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共和国史 | |
思想政治课教育 | 共和国史 |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共和国史 |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共和国史 | |
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教育) |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
公共管理硕士(MPA) |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2)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
(3)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两年以上,报考公共管理硕士需毕业五年以上),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在学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
(4)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要填报自己的外语语种(英语、日语或俄语),以及达到的水平(四级、六级……)。
(5)校卫生所体检收据或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结果。
3.心理健康测试:3月24日下午13:00,地点:文科1号楼1704室,微机实验室。
4.综合能力水平测试:3月25日8:0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在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1)综合能力水平测试(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及专业知识面试30分,专业能力笔试120分)均由学院安排实施。测试采用笔试(复试科目见下表章)、面试形式进行。
(2)同等学力考生(专科生)须再加试《中国近代史》和《共和国史》。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每门考试时间2-3小时,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安排报到时见学院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单科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被录取。
5.公共管理硕士(MPA)3月24日下午14点30分参加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地点见学院通知。
6.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复试。推荐免试生在入学时,各学院要对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审核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
(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成绩;
(4)至入学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各专业(MPA除外)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内容及分组
(1)时间:3月25日上午8点开始,
地点: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小组将围绕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报考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所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计划和打算;事业心、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团结协作精神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
(3)面试分组及面试顺序:面试分组在面试当日公布;同一专业考生分多组面试的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小组,同一小组的考生在面试前由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4)按照教育部和省招考办的要求,复试工作要全程进行录音和录像。
四、关于录取
1.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复试结束后,同一学科、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考生是否录取。
2.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不良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的(即面试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总成绩60%的考生,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学院复试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结果将于3月27日12:00前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5.向外调剂: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的复试分数线,但未能被我校录取考生,可自行联系其它招生单位。
五、参加复试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往返路费及其它费用自理。
校纪委监督电话:0411-82158313
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411-82154769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411-85827555、82158284
八、本细则如有与学校规定相抵触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本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
辽宁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
2015年3月20日
附: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玉珂、张广鑫
成员:史艺军、杨秀香、马桂萍、周育国、孙立樵、
张爱军、刘晨晔、杜桂娥、陶文东、张龙
秘书:陈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