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已在研究生院网公布)
二、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同时纳入考核考生学习经历及取得成果。
本学院复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面试:面试(含专业综合能力、英语交流能力和实践能力三部分)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能力占100分、英语交流能力占50分,实践能力占50分(面试中进行)
3.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
相同类别、不同组别的复试成绩进行归一化处理。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 资格审查:2015年3月21日上午8:30 地点: 自动化学院9014办公室
(2) 复试笔试:2015年3月21日下午3:00 开始,考试地点见自动化学院9楼公告栏。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学院复试安排表
(4)学院复试结果公布:自动化学院院办大楼九楼公告栏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设立考前等候区,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通讯工具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序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现场。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录取原则:按拟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其中面试环节中专业综合能力部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初试规格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 (复试总分/300)×100
综合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0.6+复试规格化成绩×0.4
五、调剂要求
我院部分专业接收少量校内调剂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专业 | 人数 | 要求 |
导航制导与控制 | 8人左右 | 电气信息类相关专业 |
系统工程 | 13人左右 | 电气信息 |
电机与电器 | 5人左右 | 电气信息类类相关专业相关专业 |
(1)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且初试成绩达到申请转入专业复试线。
(2)优先接收“211工程”高校且报考我院的考生,经学院审核后,通知同意调剂的考生参加复试。
(3)学院内接收调剂专业的相关信息见下表。
六、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信箱 | |
学院复试工作 | 彭栋 | 025-84318726 | 386989809@qq.com |
接待考生申诉 | 邱柯萍 | 025-84303010 | curaqiu@163.com |
自动化学院
201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