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双证)MPA2015考研复试方案(补充)_-查字典考研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考研网 >> 院校信息 >> 考研复试 >> 国家行政学院(双证)MPA2015考研复试方案(补充)

国家行政学院(双证)MPA2015考研复试方案(补充)

考研时间: 2015-04-14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各位考生:

现将我院2015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复试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地点

1.时间

2015年3月26日至27日,分上、下午进行。

一志愿考生:26日上午8:30开考,下午13:30开考。

调剂考生:27日上午8:30开考,下午13:30开考,调剂考生名单及分组另行通知。

2.地点

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学院东北角),具体安排复试时详查。

二、复试时携带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北京教育考试院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考生本人近期体检报告1份(须正反面一页打印,并须体检机构在考生照片上加盖骑缝章)。

6.学历认证证明:

(1)一志愿考生已于初试前通过学历审核,复试时不需提交学历认证证明。

(2)调剂考生须提交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详见学信网“在线验证”或“学历认证”栏目);考生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考生可提供证明本人研究潜能的学术成果、优秀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及攻读研究生学位阶段的学习计划(材料格式不限)。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复试通知和本人身份证件进入学院,外部车辆不得入院。

2.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不能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4.请考生保持移动电话(网上报名时填报)畅通,我院将通过短信通知未尽事宜,请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