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2010年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包括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术型研究生是以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能力的教学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例如农学、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等。
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以培养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主,授予的学位类型主要是专业学位,例如农业推广、兽医硕士等。
山东农业大学2010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800人,考试科目和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各专业报名与考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学科、专业报考,并且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由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我校专业目录中带“★”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带“☆”者为国家及重点学科;带“▲”为省部级重点学科。
四、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教育部相关通知或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五、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一旦发现虚假报名材料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公布的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时间到当地省市指定报名点现场采集图像。
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竭诚为考生提供详尽的咨询。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271018
联系电话:0538-824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