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欢迎广大考生申请或报考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
我校欢迎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东北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截至2009年11月(现场报名前),修完报考相关专业10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且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分数达到及格线)者方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的: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010年我校单独考试的具体专业详见附件。
二、报名
考生报名分为两个必须的步骤,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信息日期:2009年10月16日—31日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报名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报考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招考办—MBA”。
(2)考生必须准确详实的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应保证上述信息在2010年7月前有效,以确保在招生的各个阶段保持畅通的联系,由于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问题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报名:
1.现场确认时间
2009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报。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推荐免试生请到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报名点进行确认。
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试的考生请到沈阳市大东区招考办(地址:沈阳市大东区白塔路156号大东区教育局院内,联系电话:024-88570967)进行现场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的考生到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北大学主楼521室)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采集本人图像信息。
(2)关于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考生现场确认的程序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届时请关注网报公告或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三、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学校将审查复试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毕业证(学生证)、学位证、准考证以及盖有原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补验毕业证、学位证)。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10年1月9日—1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成绩约在2010年3月中旬以后公布,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下载。
初试科目的设置:
统考: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其中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只考业务课一,科目为623体育学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不含430113软件工程)业务课二国家统一命题,科目为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工商管理硕士:204英语二(满分100)、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公共管理硕士: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满分100)、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单独考试: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各科均为我校自命题。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不含430113软件工程)的单考生,考试科目为900计算机基础知识综合。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人数约为招生规模的120%。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中旬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考政治理论。
五、录取及调剂
(一)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奖助学金等级及录取类别。
我校将与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及其单位,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协议。
我校单独考试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委托培养,工商管理硕士及公共管理硕士考生的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2010年我校单独考试计划招收40人,其中理学、工学学科门类招生人数不低于单考名额的70%。
(二)凡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复试合格分数线但没有取得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将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优先考虑其在校内相关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的程序及要求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六、其他
(一)统考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到各学院网站查询,参考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购买。
(四)录取为下列专业的部分考生须选择秦皇岛分校导师,具体专业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材料学、通信与信息系统、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系统工程、国际贸易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另外,材料学部分考生须选择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导师。
(五)我校从2009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新型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六)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004
联系电话:024-83687556
网 址:http://www.graduate.neu.edu.cn
E-mail: dbdxy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