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研究生部成立于1986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点;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共建“核能科学与工程”博士点。
二十多年来,上海核工院研究生部结合工程实践,培养造就了一大批综合素质好、研发能力强、学风踏实的毕业研究生。许多人已成为核电领域的骨干力量,学科的领军人物。
上海核工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研究生导师由各专业资深专家担任。学校把“献身的工作精神,求索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互助的工作习惯”作为研究生培养要求,把“国际视野、创新能力、贴近工程实践”作为研究生培养方向,为我国的核电事业输送了一大批人才。
在国家积极发展核电的能源战略中,上海核工院承担着国家三代核电技术依托项目的引进、消化、吸收,并自主创新形成中国核电技术品牌的重任,承担着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重大科技专项《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科研设计重任,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也为院的教育事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专业: | 核能科学与工程 | ||
招生性质: | 公费、定向培养 | 定向单位: |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
学制: | 全日制,三年 | ||
第一学年 | 学习地点: | 指定院校学习基础理论课程 | |
第二、三学年 | 学习地点: |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 |
名额: | 3人 | ||
院校编码: | 82805 | 专业编码: | 082701 |
招生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 毕业后愿意同本院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 拥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5. 本科专业为核专业或与专业简介中子专业相关;
6. 尚未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
7. 英语水平达到CET-6或以上水准;
8. 身体健康、符合本院的体检标准;
9. 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者优先。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人力资源部 俞晓琳
联系电话: 021-61861437
电子邮箱: yuxl@snerd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