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各专业考生成绩的实际情况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我校201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方向)名称 | 单 科(=100) | 单 科(>100) | 总 分 |
财政学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48 |
金融学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87 |
产业经济学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78 |
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67 |
统计学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57 |
数量经济学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50 |
金融工程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62 |
保险学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59 |
投资经济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64 |
民商法学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34 |
经济法学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42 |
会计学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62 |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57 |
财务管理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76 |
人力资源管理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51 |
行政管理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57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67 |
社会保障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49 |
其他各专业(含专业学位)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国家线 |
我校部分专业学位硕士仍有空缺名额,接受报考我校学术型专业考生的调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直接参加相应专业学位的复试。条件如下:
原报考专业 | 调剂复试专业 | 单科 | 总分 | 其他条件 |
财政学 | 税务硕士 | 国家线 | 340-347 | |
国际贸易学 | 国际商务硕士 | 国家线 | 357-366 | |
统计学 | 应用统计硕士 | 国家线 | 340-356 | |
保险学 | 保险硕士 | 国家线 | 340-358 | |
民商法学 | 法律硕士(法学) | 国家线 | 315-333 | 本科为法学专业 |
经济法学 | 法律硕士(法学) | 国家线 | 315-341 | 本科为法学专业 |
根据上述复试分数线确定具有参加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予以公布(附后),具体复试办法随后公布。
现将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复试名单内的考生,请于4月9日到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报到。去年10月份参加推免生选拔后已经复试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但须参加本次体检。
2.复试流程:
4月9日(8:30-16:30)报到(博学楼-研究生院办公楼);
4月10日上午复试外语听力和专业课笔试(英语考生请自备调频收音机);
4月10日下午各学院组织其它形式复试(含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等);
4月11-12日体检;
4月12日下午在各学院领取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参加复试但未被原专业拟录取的考生,请于4月12日下午14:50准时至博学楼110教室,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的校内调剂。校内调剂只面向进入我校复试的考生,逾期未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校内调剂资格。
3.复试报到需携带的材料:往届生要携带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要携带准考证,以及身份证、学生证(必须完成全部四学年的在校注册)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教务处或所在院系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政审公函。
所有留存的复印件上均需写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考生编号。
4.未能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尽快联系其他院校申请调剂。
5.本通知即为有资格参加复试考生的正式复试通知,不再发书面通知。
6.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
关于接受2011年旅游管理硕士(MTA)调剂的通知调剂申请表
注:政审公函没有格式要求,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在校表现,思想鉴定等内容,加盖院系公章。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