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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14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考研时间: 2013-09-2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招生对象:

2010级获得保送资格的应届外校本科生

二、招生类型:

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注: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本科所学专业应为法学,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本科所学专业应为非法学。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院系年级排名前25%,211高校(不含研究生院高校)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原则上在院系年级排名前10%

4、学科竞赛、社会活动获奖者或在其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四、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附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4年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纸型为A4纸,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

4、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一份需原件;

5、(如果有)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复印件一份(双面复印);

6、(如果有)提交在学期间学科竞赛、社会活动或其它获奖的证明一份。

7、提交加盖所在院校公章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一份,及具有推免资格的证明一份均需原件。

8、提供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该检查表检查结果经北航校医院审核合格后,方可有条件取得复试资格。

9、考试当天交复试费100元。

五、申请办法

1、申请者将全部申请材料按第四条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份申请表做首页,另一份申请表单独散放,同时附件二的体格检查表也单独散放),于2013年9月26日前寄或送达到如心楼203房间,材料寄出或直接送达后请务必填写下面表格,并回复发送到邮箱:dongchaoyan610@126.com并将邮件主题标示为“某某推免申请表”;(此表直接粘贴在邮件正文,不要挂附件)

姓名性别所在学校本科所学专业申请报考专业所在年级总人数年级排名英语四级成绩英语六级成绩获奖成果及论文情况联系电话

2、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后,于9月末公布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通知参加面试的具体事宜;

3、复试办法:

(1)复试形式和时间

复试采用面试形式,预定在10月8日进行。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

(3)复试内容

学院按专业组织面试专家组,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复试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结束第二天公布复试结果,如果材料齐全,院系同意接收者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

4、拟录取的免试硕士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包括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并在母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报名表寄送北航研招办;没有寄送《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5、拟录取的免试硕士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政审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

6、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7、被我校拟录取的推荐免试考生需在明年的三月份与报考学院联系,确认复试等相关事宜。

8、请恕所有资料概不退还。

请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递送材料。材料受理时间:从2013年9月16日起可接收来电、来函、来人咨询申请。

学院联系电话:010-82316137

E-mail:dongchaoyan610@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如心楼203房间)

邮政编码:1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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