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8:30至11:00。其中8:30至9:00为心理测试,9:00至11:00为专业课笔试。开考20分钟(8:50)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开考90分钟(10:00)后才准交卷出考场。
2、考生应在开考前10分钟(8:20)凭复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复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并严禁用上述物品做钟表计时(否则以违纪论处)。凡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需取消闹钟等铃声并关机后存放在指定存包处,否则,无论开机与否,一律按作弊论处。
4、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只允许报考财政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信息学院(产业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投资学、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和工程与项目管理)、保险学院(精算学)、统计学院(应用统计、经济统计、数理统计和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和税务学院专业的考生可以使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特别提示:心理测试考试需使用铅笔和橡皮,请考生自行准备。
5、考生除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书写姓名等考生个人信息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专业课笔试所有答案一律写清题号,书写在答题纸上,答案书写在试卷上和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6、考生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
7、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
10、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听监考老师指令,等待监考人员验收试卷、答题纸并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具体考场安排于4月12日在我校主教学楼大厅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提前查清所在考场和教室位置。
我校录取情况、调档政审、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硕士招生”(http://gs.cufe.edu.cn)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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