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阮方民
性别:男
所在学院:光华法学院
职称:教授
研究领域:
刑法学、犯罪学
学习工作经历:
1972.12-1976.04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工程兵部队某团,战士;
1976.08-1982.02 安徽省芜湖市电子管厂,工人;
1982.02-1984.09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
1980.12-1983.12 安徽师范大学夜大学英语专科学习;
1984.09-1986.07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学研究生班,研究生;
1986.09-至今 杭州大学法律系、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师;
1995.08-1996.08 英国威尔士卡迪夫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1997.09-2000.0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2000.03-2000.04 英国威尔士卡迪夫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个人主要成果:
(一)论文类
1.《从旧兼从轻:刑法适用的“准据法”原则》,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6期;
2.《国家工作人员概念研究》,载《浙江大学学报》1998年第1辑;
3.《单位犯罪研究》,载赵秉志主编:《刑法论丛》第3卷。
(二)著作类
1.《欧盟竞争法》(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7月版;
2.《洗钱犯罪的惩治与预防》(独著),人民检察出版社1998年10月版;
3.《洗钱罪比较研究》(独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版;4.《有组织犯罪新论》(合著),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版。
所获荣誉:
1.2001年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二等奖;
2.2002年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类)三等奖。
担任社会兼职:
1.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2.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
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