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成绩公布: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已经在网上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及考生编号在“辽宁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信息查询系统”(http://115.28.114.130/)进行查询。
二、考试成绩已经过严格核对,如果考生对考试成绩确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由本人现场提交复核申请及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
1、复核时间:2015年2月15日上午9:00~11:00
2、复核地点:辽石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第三教学楼208房间)
3、复核办法: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考生本人于规定时间携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进行申请,每科次复核费10元。
4、复核科目及内容:
复核科目:入学考试各科目
复核内容:全省评卷科目,由我校汇总考生复核申请后上报省招办,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复核;自命题科目,由我校成绩复核小组进行复核。根据教育部教育司【2007】28号文件中有关试卷保密规定,复核仅核实是否存在漏评、成绩累计和登记错误等情况。
5、复核结果反馈:我校将在3月初电话通知本人复核结果,请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
三、关于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安排、调剂信息等情况将于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发布后在本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
附件【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