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四川警察学院下达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名单的通知”文件,对四川警察学院申报警务硕士培养方案给予批准。
四川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四川警察学院党委书记汤留生,代表四川省公安厅,近日在四川警察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名单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四川警察学院申报警务硕士培养方案获得批准,表示祝贺!
会上,汤留生通报了学院申报警务硕士培养方案的准备情况和工作情况,对全体参与该项工作的同志所作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学院能够抓住机遇,抢占人才培养的制高点,得力于四川省公安厅和四川省教育厅的关心支持,得力于公安部相关部门的鼎力相助,得力于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他强调,学院申报警务硕士培养方案获得批准,是学院党委在新的历史时期,所提出的建全国一流的公安院校的战略目标,并带领全院师生努力奋斗的结果。
据悉,四川警察学院是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警学院和武警指挥学院获得硕士以上培养资格之后,获得硕士以上培养资格的第四所公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