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住市区人才公寓条件放宽了,其中降低了对学历和职称的要求,拥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以上(含)的人才也可租赁人才公寓,如果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企业管理、营销等方面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对学历也不做要求。
我市于2012年投资兴建了一批人才公寓,并于当年4月颁布实施《江门市区人才公寓管理试行办法》。政策出台后,曾有一位博士短暂入住之外,目前10套人才公寓至今仍无人租住。为进一步增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提高我市人才公寓使用率,我市今年3月对该《试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出台了《江门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让人才公寓惠及更多的高层次人才。
与原《试行办法》相比,现《管理办法》主要有如下调整:放宽申请人在市区工作的年限要求,原来规定2012年1月1日后在市区工作的,方可提出申请,现在将工作时间调整为2010年3月29日后在市区工作,也可以提出申请;降低了对学历和职称的要求,扩大申请人的覆盖面。来我市创新创业,或与他人合作开展产业化项目开发,经认定为企业科研、管理、营销等方面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拥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以上(含)的人才也可以租赁人才公寓;申请主体由申请人调整为申请人所在单位,由申请单位办理有关租住手续,免去申请人往返奔波之苦;取消每个申请单位只限申请承租1套人才公寓的限制,就是说,只要单位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在申请人数上不再限制。
我市人才公寓位于蓬江区星河路福泽园小区,目前有10套,每套建筑面积约103平方米(3房2厅),配有热水器、空调等日常家电以及床、书桌、沙发、餐桌椅等家具,提供全天候24小时物业管理服务。
人才公寓是为我市市区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的周转性住房,只租不售,租赁期最长为3年。人才公寓按房屋所在地租金参考价(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上年度市区房屋租金水平制定并发布)的50%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