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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女“热水泼师”真的没得救了吗?

考研时间: 2014-11-14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11月11日上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一名学生因上课迟到,被老师批评后用热水泼向老师面部,造成该教师面部烫伤。13日上午,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一负责人表示,学校已经报案,相关情况待警方调查结果出来后,会依法依规处理。

正方对此行为不能姑息纵容

老师诅咒她考不上研,她让老师看不见明天的阳光。事后该名女生如此表示自己行为的理由,其心理之阴暗可见一斑。

这般经不起负面批评的承受能力,将来步入社会也着实让人担忧,必须及时纠正。上大学的她已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所负责,不能姑息纵容。她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应该交由警方处理,一切按照法律事实加以解决。

学生伤害老师的事件并不少见,从08年中国政法学生“弑师案“、到今年高考前陕西长武县中学高三学生围殴老师,再到这起事件。学生的心理教育以及如何构造良好的师生关系值得教育界和知识界反思。我们常说“教育的目的首先是培养人”,有必要反思我们的教育管理方式,改革相关的教学体制,而这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反方不要孤立看待极端行为

就此谴责当事者德育缺失未必合适。如今悲剧已然酿成,比起愤怒的指责和谩骂,思考女生为何能够做出这一极端行为显然更为重要。

不妨看看当事者的基本情况:专升本、大四、考研、女生……对老师泼热水的考研女的不理性是肯定的,但与其说是缺失德育,倒不如说是压力久积下顷刻爆发的一种极端行为,绝对不能就凭这种行为给当事人贴标签。我无意为考研女的错误行为开脱,只是想让人们能够理解这一群体的真实情况,不要孤立地看待这一行为,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判断和谴责。

不管最后的调查结果如何,作为一名成年人,当事人应该承担自己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但倘若确非本意,而是外力刺激下的一种极端行为,那么舆论中的道德大棒对当事者来说真的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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