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不仅是我国规模最大、学科最全、实力最强的国立研究机构,也是国家培养高级人才的重要基地。1978年中国科学院率先在全国恢复研究生招生,并经国务院批准创办了我国第一所研究生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北京)。
200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隶属于中国科学院,由设在北京的研究生院本部、分处全国各地的100多个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的各研究院所)共同组成,是一个以北京为中心、联系和覆盖全国的研究生教育实体。研究生院本部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中国科 学院系统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学籍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并负责京区单位研究生基础课程的集中教学。各培养单位是研 究生招生和培养的具体实施单位。
中国科学院拥有一大批学术造诣深、国际影响大的学术带头人和导师队伍,有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研究项 目、良好的科研条件、广泛的国内外学术交流途径以及激励创新的文化环境,在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哲学、教 育学等学科门类的众多领域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专业涉及10大学科门类,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3 个,遍布各地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拥有8个国家实验室、70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0多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20多个国家工 程研究中心,并设有100多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现有在学研究生37400余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8200余名。
2012年共有114个培养单位、12个院系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在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7 个学科门类、36个一级学科、177个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5400余名。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 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 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3.所报考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两年学制的全 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六)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所在培养单位的具体要求报考。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2011年9月1日~ 9月23日; 秋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2011年12月8日~ 2012年1月25日。 培养单位有特殊报考时限要求的,以培养单位的通知为准。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3.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时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两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春季入学博士的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交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和 论文答辩的证明书,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5)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4.报考单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各培养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进行春、秋两次招生,请考生报考前主动与所报考的培养单位联系。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各培养单位专 业目录为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 国语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业务课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
3.初试时间
(1)春季入学招生考试: 外国语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上午8:30 ~ 11:30; 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3日下午14:00 ~ 17:00。
(2)秋季入学招生考试: 外国语考试时间:2012年3月17日上午8:30 ~ 11:30; 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012年3月18日下午14:00 ~ 17:00。
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培养单位的规定进行。
5.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
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培养单位事先通知相关考生。
五、录取
培养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 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 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 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由各培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查阅全院招生专业目录及培养单位联系方式等 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049
联系人:蔡老师
电 话:010-82640445 010-88256215
网 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E-mail:ao@guca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