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祖澜,女,安徽芜湖人,1976年生,扬州大学法学院讲师,理论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
2011年毕业于南京大学,获法学专业博士学位。
主要从事法律史学、法理学的教学与科研,主持及参与省部级、校级项目4项。在《法学家》、《北方论丛》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