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述题(10*4=40)
1.简述债务与责任。
2.你认为对胎儿的未来利益应如何保护,为什么?
3.意思表示与意思通知的区别。
4.简述保险利益。
二、论述题(30*2=60)
1.试论德国法的物权抽象性原则及其对我国民商法立法的影响。
2.论现代公司权力机关的构架。(注:可围绕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等权力分配机制论述)
三、案例题(25*2=50)
1.甲男与乙女1993年1月外出打工,同年二月两人在A市举行婚礼并同居,1994年4月生一女丙。1995年6月甲乙携女回老家办理结婚登记时。途中因车祸三人均死亡,无法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甲男于1993年5月继承其父遗产5万元,甲有弟丁,乙有母戊。丁、戊为5万遗产归属发生纠纷。
问:
(1)本案应如何处理?
(2)若甲与乙在举行婚礼前已有配偶,1995年1月甲与原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本案又该如何处理?
2.甲伪造乙公司的签章向丙签发票据一张,载明“不得转让”,丁在该票据上为票据保证
问:
(1)甲、乙、丁是否向丙承担票据责任,为什么?
(2)若在伪造签章时仅有公章而无乙公司的法定代表章,甲、乙、丁是否应向丙承担票据责任,为什么?
(3)若丙将票据质押给戊,甲、乙、丙、丁是否应向戊承担票据责任,为什么?
相关链接:华东政法大学历年考研专业课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