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今天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要以培养质量为中心,改革导师评价模式,改变单纯以发表文章的数量、SCI文章影响因子及引用次数等量化指标来考核研究生导师的做法。
该负责人表示,改变单独评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做法,强化与招生培养紧密衔接的岗位意识,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确定招生导师及其指导研究生的限额,完善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机制。根据培养需要,增强对导师的培训,发挥他们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的示范和教育作用,提升指导能力。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和监督,今后质量评价机制将更加突出人才培养质量,将研究生毕业后职业发展能力与学习期间的学业表现一并纳入质量评价体系。强化培养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强各环节的过程管理和学风教育,定期开展自我评估,加强国际评估。完善外部监督体系,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质量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