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新增海南师范大学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海南医学院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今年7月,海南省学位委员会收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2015年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权学科名单的通知》。其中,海南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为海南师范大学,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为海南医学院。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和生态学;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