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将开展2013年度天津市企业博士后创新项目择优资助工作,资助最高金额将达20万元。
据介绍,资助等级分为一等资助、二等资助和特别资助。一等资助和二等资助标准分别为10万元和6万元,是对博士后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特别资助标准为20万元,用于资助国际先进、国内领先、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或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项目。资助经费由市人才基金和人选所在单位各承担50%。资助名额共32名,其中特别资助2名,一等资助10名,二等资助20名。每名博士后在工作站(基地)期间只能获得一次资助。
申请资助的博士后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技创新中取得突出业绩,有良好的发展潜质;主持的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项目研究方向与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发展方向一致;研究成果有助于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关键性难题,有助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预期能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