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我区报考点且完成预报名的考生,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指金穗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也称金穗卡)的电子支付卡方式或者网上银行方式支付报名费。提醒考生一定要提前办理银行卡,以防因银行营业网点储备相关介质不足而耽误顺利报考。
所有考生在11月3日9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nm.zsks.cn),网上核对报名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网上支付报考费(190元/人)。已支付报考费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费不退。考生在支付报考费前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交费后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
对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的考生,不能网上交费,不安排其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地点、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和程序
(一)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原则上应在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不得异地确认。其中,呼和浩特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区外生源),若选择了其入学前户籍所在盟市作为报考点,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内蒙古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等其他呼市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内蒙古工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时间:11月4日10日,每天8:3017:00。已成功网上交费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还需携带户口簿或工作单位证明与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以毕业的相关证明,下同)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考生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到报考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进行现场确认。
各报考点要严格执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文附件)的相关报考条件,从严审核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的证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现场确认。同时,提醒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属于作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处罚。
(三)现场确认时,每位考生均须接受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和指静脉信息的采集。采集成功后,考生方可现场照相(在指定背景前景下),严禁以照片扫描代替现场照相。
(四)网上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交学历认证和未能按时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若承诺于2015年12月10日前可以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学历认证报告,签订《2016年内蒙古研究生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有效学历认证承诺书》(附件2)后,可先行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各报考点将承诺书通过照拍系统照拍上传。12月10前,为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学历认证的考生补刷二代居民身份证;届时不能履行承诺的,无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打印准考证,不予安排其考试,所交报考费不予退还。
(五)现场照相后,打印《2015年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考生本人签字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在《报名表》指定位置亲笔书写指定文字。
(六)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于11月30日前将《报名表》按报考区内招生单位和区外招生单位分开整理、统计好后上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对《报名表》进行数字化处理,作为考生笔迹鉴定的依据。
三、考生信息修改
对于考生报名信息有误的,可由报考点在网上办公平台修改考生个人信息,涉及变更报考信息的,一律不予变更,可申请领取校验码重新报名,重新报名时间为11月8日-9日,重新报名的考生只能在11月10日进行网上交费和现场信息采集。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等信息,一律以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存储的信息为准。
四、编制考生编号和编排考场
2015年11月17日24日,各招生单位审核报名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等报考数据,对准予考试的考生编制考生编号。
2015年12月1日-8日各报考点对准考考生进行考场编排。
五、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
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下载打印《准考证》,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座位通知单》。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座位通知单》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