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公告_-查字典考研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考研网 >> >> 招考资讯 >> 2016陕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2016陕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考研时间: 2015-11-05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5]5号),省教育厅拟对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

(二)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具有陕西籍贯的应届、往届非在职考生或在陕西工作的在职考生,同意毕业后回陕西就业。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 应届毕业生。

1.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登记表》原件(见附件。一式三份,均需贴一寸照片)。《考生登记表》中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一栏,填写入学前陕西原户籍所在地地址;

2.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须写明姓名、性别、籍贯、民族、入校前所在省份、入校及毕业时间、专业等信息;

3.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确不能前来办理的省外院校学生,可委托他人前来办理。受托人须带齐以上4项资料及委托书,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往届非在职毕业生。

1.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均需贴本人一寸照片);

2.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户口、国家承认学历(含同等学力)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由省、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证明。

(三) 在职人员。

1.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均需贴本人一寸照片)。单位意见一栏签上:同意,并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法人单位公章,没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国家承认学历(含同等学力)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档案不在本单位的考生,由省、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证明。

三、材料提交时间

2015年10月9日-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考生提供资料由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由学生本人领回,并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领取校验码。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追究本人及所在单位责任,并承担法律后果。

联系人: 赵登攀

电 话:029-88668916

地 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省教育厅3楼312室

邮政编码:710061

原标题:关于对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8日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