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认证办法见附件1)。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各阶段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3月3日 | 学校公布复试基本线 |
3月10日前 | 公布各院(系)复试方案和复试名单 |
3月24~25日 |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
3月26日上午08:30-11:30 | 全校统一笔试 |
3月26日下午 ~3月29日 | (1) 笔试评卷与面试 (2) 各学科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奖学金类别 |
3月27日~4月11日 | 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各学科报送拟录取库 |
4月12日~30日 | 校研招办审核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省招办 |
6月 | 根据教育部批复发放录取通知书 |
注:以上时间各院(系)将根据工作安排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