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
2、考研成绩单(报考我校考生除外);
3、英语等级成绩报告单;
4、学生证和本科成绩单(应届毕业生);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
6、荣誉证书、发表论文等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注:请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二、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实践能力考核+面试方式进行,同时对身体状况进行检查。
1、专业课考试
专 业 | 研究方向 | 考试涵盖内容 |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00 | 船体钢、焊接材料研制及应用工艺研究 | 金属材料及热处理、金属力学性能、材料力学 |
舰船特种功能材料及表面处理工艺研究 | 金属材料及热处理、金属力学性能、材料力学 | |
非金属复合材料、减振降噪和隐身材料研究 | 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高分子合成加工 | |
舰船腐蚀与防护、环境试验与评价技术研究 | 金属学、物理化学、金属腐蚀理论与应用、电化学实验方法 | |
舰船材料表征及评价技术研究 | 金属材料及热处理、金属力学性能、材料力学 | |
钛合金材料研制及应用工艺研究 | 金属材料及热处理、金属力学性能、材料力学 |
3、英语笔试和口语测试。
4、面试:知识问答。
三、复试时间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项 目 | 地 点 |
4月 5日 | 8∶30~9∶30 | 资格审查 | A1楼1210房间 |
9∶30~17∶30 (午休除外) | 专业知识笔试 | A1楼1210房间 | |
英语笔试 | |||
实践能力考核 | A2楼221房间 | ||
4月 6日 | 8∶30~10∶30 | 体检(空腹) | 职工医院 |
10∶30~17∶30 (午休除外) | 实践能力考核 | A2楼221房间 | |
面 试 | A1楼1210房间 |
2、A1 、A2楼地址为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69号(瀛洲桥南);
3、请参加复试的考生统一入住725所科技交流中心,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466号(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向西100米,双瑞滨河花园入口进入),持本人身份证办理入住。
四、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英语成绩(笔试+口语,满分100)
+实践成绩(满分100)+面试成绩(满分20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注: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
考生复试中的每一考核项目成绩都应在我所划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否则不予录取。
五、体检
体检按我所研究生招生简章查字典考研网布的执行。
六、补充考查
必要时我所将采取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的方式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补充考查。考核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