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非会计专硕考生,只要符合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A类考生),即具有复试资格。请根据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的复试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复试。
2、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只要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收到复试通知,并且在我校复试通知后的24小时内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者,即具有复试机会。请根据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的复试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复试。不按时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者自动失去复试资格。
3、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经复试合格后,将收到我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不按时确认者自动失去待录取资格。
4、报到时,须携带3张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应试时,须携带钢笔、签字笔、铅笔、橡皮、直尺、不可编程的计算器。考试期间须关闭手机。
6、复试考生乘车线路
(1)在西安火车站乘坐608路或K600路等至南门外站,转乘323路至西安财经学院站;
(2)在西安火车站乘坐500路至西安财经学院站;
(3)在西安城西客运站乘坐324路至培华学院站,转乘323路至西安财经学院站。
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
二〇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