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
如果你在4月5日公布的录取结果中,确定被录取为材料学院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下面的事宜:
1、调档:调档函在学生复试后,由复试小组发给学生,学生可用调档函到本人档案所在处调取档案。应届本科生在8月30日前将本人学籍档案寄到学校,往届生要求在4月20日之前调档,调档函请从复试小组处索取。
2、党、团员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交学院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转党组织关系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省外单位写: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内单位写:西北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团关系写:西北工业大学团委。
3、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录取新生如需办理户口迁移,须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从*年*月*日起转入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同时注明出生地及籍贯。农村户口需注明乡、村、门牌号;城镇户口须注明街巷、门牌号,请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血型。
4、政审表:在材料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考生本科所在学校或单位盖章后带到学校,参加复试时交给复试小组。
5、关于通知书:入学通知书的发放由研究生院负责,学院不负责,如要咨询,请注意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信息或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办。寄发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